湖南开辟财政资金下达“绿色通道”

2015-10-09 09:10:49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作者:柳德新 罗云峰]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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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湖南日报10月8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罗云峰)我省将实施更加有力的财政政策。经报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积极作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拨付财政资金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快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开辟资金下达“绿色通道”。按照新预算法及预算改革要求,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要在预算批复后60日内分配下达,7月15日前,除据实结算项目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要全部下达完毕;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要在接到中央文件后30日内下达。《通知》强调,省直各部门要对尚未分配下达的资金查找原因、落实责任、限时办结。10月份,省财政厅将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进行综合评估,对没有及时下达又无特殊原因的资金一律收回预算。提前下达2016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尤其是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尽早形成支出、发挥效益。

打通资金落实“最后一公里”。《通知》要求,省直相关部门要对直接组织施工的重大工程项目、直接组织发放的重大政策性补助进行全面清理,在第三季度内必须将今年预算安排和中央补助的资金全部拨付到位,确保工程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消费。

市县收到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后,要迅速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既不能因资金进度影响项目实施,也不能因项目进展缓慢导致资金沉淀。

结转两年及以上的资金一律收回预算。《通知》强调,结余资金和连续结转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预算统筹使用,逾期未收回的一律通过调减预算等方式扣回。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或按规定调整用于其他急需领域。已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存量资金,要在两年内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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