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规划局提拔科级干部需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2015-07-29 16:42:31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帙恒] [编辑:邓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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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以局系统开展新一轮干部竞岗交流为契机,探索开展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长沙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已全面实施,市城乡规划局开展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在市直单位中尚属首例。

根据《中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委员会关于新提拔正副科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该局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范围、内容、程序、纪律要求参照县级领导报告个人事项的有关要求执行,并明确不填写《报告表》者不能作为任前公示人选予以公示,对瞒报个人有关事项,且拒不改正的拟任职人员,局党委视情况分别作出暂缓或者取消任职的决定,并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或者其他纪律处分。

拟任职人员任职前个人事项核查结果未发现其漏报、瞒报和不如实填报行为在任职后被举报或重新核查发现的,一律给予免职处理。

潇湘晨报长沙7月29日讯 记者周帙恒 实习生方雨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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