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游客拒绝自费项目 导游持刀相逼被罚

2015-05-15 10:50:32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斌] [编辑: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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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讯(记者 周斌)16名云南游客“五一”前从长沙出发游张家界,张家界地接社安排的导游杨佳欣因为游客不愿参加自费项目,拿菜刀对待游客。接到投诉后,国家旅游局组织专门调查组到张家界、长沙两地调查,日前公布正式处理结果:拟吊销杨佳欣导游证;张家界地接社被要求停业整顿3个月,处5万元罚款;旅行社法人代表同时被罚款2万元。长沙接团旅行社也因为签订合同不规范,被责令改正。

4月28日,云南游客邱某某等游客报名参加长沙欧亚国际旅行社的张家界三日游,旅游合同中并无自费项目的约定。此后,长沙欧亚国际旅行社转拼给张家界湘西中旅。当天,杨佳欣受湘西中旅委派担任共50人散客团的导游服务工作。在从长沙去往张家界的途中,杨佳欣向游客推销自费项目,邱某某等16人表示不愿意参加。团队在到达张家界用午餐时,杨佳欣只为参加了自费项目的其他游客安排中餐,导致邱某某等16人的不满而发生冲突,杨佳欣随即到餐馆厨房拿了一把菜刀与游客对峙。期间游客报警,根据公安人员现场协调,旅行社按照游客意见更换了导游,行程继续按原计划完成。

5月3日国家旅游局接到邱某某等游客投诉后,组织专门调查组到长沙、张家界进行了调查,认定杨佳欣确有胁迫游客强制消费的行为。日前,国家旅游局依法对4·28事件涉案的旅行社和导游作出处理:湘西中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之规定,两款并罚拟对其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3个月;处50000元罚款;对旅行社法人代表覃某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0元罚款。导游杨佳欣胁迫游客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一十六条,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拟吊销其导游证。长沙欧亚国际旅行社因签订合同不规范,已被长沙市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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