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变身桌球城 长沙开出首张3万元罚单(图)

2014-10-25 09:09:0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为薇] [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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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上午,听证会在长沙市交警支队芙蓉大队召开,结果是维持原决定并下发处罚决定书。■记者 王为薇 摄

  核心提示

  今年3月,长沙一公司将公司负一楼停车场出租给一桌球俱乐部经营桌球城,交警在口头通知其整改恢复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但一直无果,芙蓉区交警大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该公司对此处罚决定不服,提请听证。听证后,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维持不变。

  本报10月24日讯 今天上午9点,长沙市首例公共规划停车场擅自改变用途行政处罚听证会在长沙市交警支队芙蓉大队召开。而事情起因于今年3月湖南宇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公司负一楼出租给桌球俱乐部经营桌球城,交警口头通知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均无果,所以交警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但该公司不服提请听证。

  “可自由处置”还需“依法”

  湖南宇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代表肖斌出席听证。听证人则是芙蓉交警大队停车场管理中队的办案民警刘喜成、周文星。

  在双方举证、质证环节中,民警提出3份调查笔录证明申请人对宇成大厦负一楼停车场被改装成桌球俱乐部这一违法事实是知情的,通过10月9日现场图片证明宇成大厦负一楼仍是桌球俱乐部并继续营业,整改没有到位。

  对此,肖斌辩称,宇成公司并未对停车场进行改造,而是将其出租给了周先生,改造均是周先生所为,并非宇成公司的责任。得知停车场的使用性质变更后,宇成公司已经提前与周先生解除了租赁合同,承担了损失。“宇成公司只有协助整改的义务,违法行为另有其人,不应给予宇成公司行政处罚。”

  芙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秦杰说:“宇成公司认为停车场是私有财产,可以任意使用,但他忘掉了一条,‘可以自由处置’的前面还有‘依法’二字。”

  维持原决定:罚款3万元

  鉴于湖南宇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条第1款、《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7条之规定,根据《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29条以及《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 今天下午,芙蓉交警大队做出了与前次一致的决定:行政罚款3万元,并立即恢复停车场的公共性质。“15天之内未缴纳罚款,按每天3%的比例加收罚款。”

  秦杰介绍,今天的听证会是长沙市首例公共规划停车场擅自改变用途行政处罚听证会,这也是长沙交警开出的第一张公共规划停车场擅自改变用途行政处罚罚单。

  “若该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决定下发日起60日内,向长沙市交警支队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听证会结束后,对听证会的相关记录和结果,芙蓉交警大队和申请人均认可签字。

  ■记者 王为薇 实习生 吴文卉 张冠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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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家公共停车场违规,还有15家正在整改

  从4月份开始,长沙交警对全市401家停车场(停车位89270个)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共排查出违规的公共停车场61家。截至10月15日,已有38家达到整改要求,还有23家需进行下一步整改:改变公共停车场性质的4家,公共停车场挪作他用的12家,关停和无法使用的3家,违章建筑的3家,占用小面积停车位的1家。

  长沙市交警支队停车管理科副科长吴浩表示,这23家违规的公共停车场中有15家正在落实整改措施;有4家正在上报材料改变公共停车场的使用性质;有1家因特殊的因素,无法找到停车场的所有人,无法进行整改。

  吴浩说:“长沙交警将在尽短的时间内,敦促违规的停车场恢复公共停车功能,确保政府公共资源得到最大程度地利用,为市民便捷的交通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行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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