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生寝室死亡 警方证明系自杀后家属道歉

2014-04-19 10:05:43 [来源:红网] [编辑:周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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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岁,本应是含苞待放的年纪,但对李娜这名职业中专学生来说,却是生命的尽头。

  2014年4月5日晚,汨罗市职业中专学生李娜在寝室内死亡。案发后第五天,警方称死亡“符合自杀特征”,这让家属难以接受。随后,家属连续上网发帖质疑女儿死因,引起网友关注。

  4月18日,死者母亲王玉林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她会尽快去殡仪馆取回女儿的骨灰,她和丈夫已经开始接受女儿自杀这一现实。几天前,她在网上发表了“致歉书”,对女儿死亡“不实网报致歉”。

  18岁女孩寝室内不幸死亡

  4月5日,清明节,放假后的李娜并未离校。当晚9点半,这名18岁的计算机专业学生被发现死于寝室床上。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发现李娜手腕割伤,但未伤至动脉。床边一个八宝粥瓶内,发现疑似农药的液体。尸表检验后,李娜尸体被运至殡仪馆。当天,警方和学校均未通知家属。

  第二天,死者母亲王玉林赶到殡仪馆,悲痛之余,对校方做法提出质疑。“我女儿死亡当天为什么不通知我?”王玉林说,事发当晚她曾打班主任老师电话,对方未告之孩子死亡一事。直到第二天,对方以孩子生病为由,通知她到县城,最后来到殡仪馆。

  案发第五天,汨罗市警方发布消息称,李娜之死“符合自杀特征”,遭到家属质疑。4月10日下午,从国外务工回来的死者父亲带着50多名村民在汨罗市职业中专讨要说法,警方介入,强制带走十余人。

  家属在网上连续发帖,王玉林在网帖中对女儿死因提出质疑,比如尸体上的“伤痕”,以及“双手被绑”等细节。王玉林不相信乖巧的女儿会自杀,“那天上午(女儿)还要我打了1200元学费给她。”

  警方称自杀“有家庭因素”

  采访中,该校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应灿辉坦承,事发当天学校未通知家长,有维稳因素的考虑。

  至于王玉林在网帖中提出的女儿尸体上的“伤痕”以及“双手被绑”等细节,警方作出解释,称尸体“伤痕”系尸斑,死者双手被绳子绑住,系殡仪馆工作人员“固定复位”时采取的措施。但警方的解释并未令家属信服。

  警方要求王玉林删除“不负责任”的网帖,遭到拒绝。

  “有些质疑我们不能回应。”汨罗市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戴电波向记者解释,“第一,有些是法定证据;第二,对死者不敬;第三,对死者家属会有打击。”

  警方查明,在李娜死亡前一天,她曾到学校附近的超市购买水果刀;死亡当天的上午,李娜到镇上的农业服务站购买了一瓶农药;案发后,警方在李娜的床边和课桌上发现两张“遗书”,一张交待同学退掉食堂饭卡,另一张则是200余字的“心里话”。李娜在遗书中流露出厌世情绪,并提到了她的母亲。

  为何在案发后五天时间内,警方都未将遗书详情告诉死者家属?“女孩父亲当时在国外,公布这些遗书,引发家庭矛盾怎么办?舆论给家庭带来的压力谁来承担?这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戴电波认为,李娜自杀“有家庭因素”。

  遗体火化,家属发帖致歉

  4月10日晚,汨罗市公安局召集家属代表通报案情,同时公布李娜遗书内容。警方认定李娜“符合自杀特征”,但最后确定死因需解剖尸体做进一步检验。4月11日晚,死者父亲李瑞阳在相关文书上签字。4月12日,尸体被解剖检验并火化。

  4月18日,汨罗警方向记者证实,尸检报告认定,死者胃内含有农药“敌敌畏”成分,与生前在床边八宝粥瓶内残留的液体属同一物质,李娜被认定为服毒自杀。

  至于李娜自杀的原因,遗书中未明确交待。知情者分析,这一不幸事件的发生,或许有三方面原因:学习和生活压力大,遭遇恋情类困惑,儿时缺少家庭关爱。

  “也许小时候缺少关爱吧。”李娜父亲李瑞阳曾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女儿小时候,他和妻子有段时间外出务工,女儿由老人抚养甚至由亲属带了一段时间。但孩子自杀的诱因,目前尚无法作出准确判断。

  4月12日,王玉林在网上发表《关于李娜死亡不实网报的致歉》,为网上发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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