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多起高速公路典型事故

2014-01-29 08:07:26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放] [编辑:周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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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彭放)春节,很多市民将自驾车或乘坐长途客车返乡探亲,在高速公路上哪些情况最易造成交通事故?昨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了多起高速公路典型事故,其中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行车,疲劳驾驶,行人、摩托车上高速,货车突然变道,中途上下客等情况,都是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常见因素。交警提醒市民,长途驾车时应至少配备2名以上驾驶人,交替驾驶,保持安全车距,对任何安全隐患都不能存侥幸心理。

  路况不熟紧急制动引发事故

  案情:2013年11月12日,驾驶人曾某驾驶牌号湘K9118A的小车,由西往东行驶至沪昆高速醴陵互通出口处时,因不熟悉路况,在快车道上突然紧急制动,查看出口信息。杨某驾驶的小车紧随其后,因制动不及发生追尾,造成人员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提醒:当错过服务区、出口时,不可急切地在车行道上紧急刹车或突然变道转向,应当缓慢减速确认安全后靠右,进入紧急停车带或者将车辆直接开下收费站再了解路况。城市道路近距离跟车的驾驶习惯在高速公路上是很危险的,当车速超过100公里/小时时,与同车道前车应当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100公里/小时以下时,至少要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驾驶时一个小动作引发事故

  案情:2010年11月4日,郑某驾驶大型客车,沿沪昆高速公路由西往东行驶至1482公里处隧道入口前路段时,郑某转头一手去拿水壶喝水,另一只手控制车辆从快车道回到慢车道,当他喝完水去放水壶时,车辆控制不当行驶到应急车道上,待放完水壶发现离隧道口已很近,车辆与隧道入口相撞,致使2名乘车人当场死亡,多人受伤。

  提醒:驾驶人首先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具备强烈的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责任感,主动抵制交通陋习和其他不良习惯。驾车过程中,不要有接听手机、观看电视、抽烟、闲聊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确有需要的,可在停车港湾或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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