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官员”
“作为市长,谋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不断学习是基本前提。正如古语所说,‘为官不学半个盗,读破万卷品自高’。”这是时任醴陵市市长蒋永清接受媒体采访时畅谈自己学习的感受。
媒体披露,蒋永清经常随身携带纸笔,随时随地记录、摘录资料。爱学习的蒋永清有“五必”学习习惯:晚上的电视新闻必看,每天的主要报刊必阅,有名的管理书籍必读,需要的有关资料必录,重要的政策文件必背。
因为爱好学习,这名株洲地区唯一拥有博士学位、经济学教授职称的县(市)长,曾被株洲市委评为“学习型领导干部优秀个人”。
当年,蒋被株洲市委评为“优秀市长”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注重调研。在醴陵任职后,蒋永清每周安排一两次调研,下基层、下企业、下农户。半年时间,他走访了醴陵所有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大部分社区、村组。
蒋曾表示,调研是一个向群众、向社会、向实践学习的最好方式;工作中遇到了问题,首先就要开展调研,通过调研了解第一手资料,找准症结所在。
据媒体报道,经过调研,蒋永清“不仅全盘掌握了醴陵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更是对财政税收、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有了较为翔实的了解”。
蒋还善于抓住热点,并展示自己执政基层的理论造诣。他撰写出版的理论专著《中国的小城镇发展问题研究》,曾受到当地媒体、官场追捧。这本书致力于“面向21世纪的新形势,找出中国特殊国情下的艰难选择”。他沿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以及历史和民族心理等线索,对小城镇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最后提出:“当代中国的城市化,应当走以小城镇建设为主的发展道路。”
有经济学教授头衔的蒋永清,曾主编、合编、参编数部著作,官方履历显示他在“国内各级党政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
蒋在工作生活中也给人留下了清廉的印象。除了“力当清白官,志做清白人”这样的言语表达。公开资料还记录,他每次到基层单位或企业调研视察工作,坚持只在单位食堂就餐,并且不准摆水果、不准上烟酒。
口头讲“法” 心中无“法”
从一名国企科长到市委书记,蒋永清用了15年时间。但顺畅的仕途也使他养成了独断专行的个性。这名法学高材生,在其走上领导岗位后,慢慢地蜕变成了一名不守法官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株洲县县长到醴陵市委书记,蒋永清在许多会议上都会大谈特谈“依法行政”,自己在工作中却将法律抛之脑后。
“台上,他要求下属单位要依法行政;台下,他却视法律如儿戏。”蒋永清多名同事称,蒋永清虽然头顶“法学博士”学位,但其“我行我素、独断专行”的执政风格一直饱受诟病。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蒋永清早在担任株洲县县长期间,就曾因不按法律程序指挥征地拆迁,而被村民们告到了省市有关部门。
2007年11月,株洲县人民政府和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华新水泥投资13亿元,在株洲县堂市乡黄竹村和湖塘村建一个大型水泥生产工厂,其中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1961亩。而此项目协调指挥部的负责人就是时任县长的蒋永清。
村民们向记者反映,当年,株洲县政府对两村农民房屋进行征地拆迁,同时还“租用”部分农田和林地用作项目用地。由于征地拆迁之前没有依法进行征地公告,也没进行征地补偿,从而引起了村民的广泛质疑和不满,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纠纷不断。
2008年5月,在项目征地迁坟开工仪式上,因为有村民阻工,蒋永清当即指挥抓捕了几名村民,并对这些村民进行行政拘留。2008年7月11日,蒋永清又调集警力对湖塘村刘姓村民进行强拆,遭到刘的抵制,有人用两副手铐将刘铐在电杆下暴晒数小时,此事在当地引起震动。几天后,蒋永清再次调集人员将刘家房子强制拆除,只丢下一顶帐篷让其自行安置。
事后,蒋永清还很得意地对前来讨要公道的刘家人说:“我们就是要抓人,抓了人事情就好搞了。”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蒋永清调任醴陵市长、市委书记后,其“我行我素”的办事风格还是没有改变。对于一些不听话的下属,他有自己“独创”的应付办法。
网络上至今还流传着蒋永清在醴陵任职时的“雷人语录”:“你们醴陵人喜欢告状,我是掌握国家机器的人,你们看着办”;“最近网上说我违规超标配车,你们科局长的车都超标,我市委书记就不能超标吗?”
然而,在工作中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的蒋永清,在相关会议上却大谈“依法行政”。在任株洲县县长期间,就在其指挥强拆民房事件3个月后,蒋永清在全县贯彻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向与会人员发出警示:“近几年来,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执法趋利、以罚代法、行为不规范、乱作为、不作为、缓作为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过程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
蒋永清在会上要求,必须加强行政程序建设,加强对公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公务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
“虽然他是法学博士,但在工作中却是最不讲‘法’的一个人,喜欢乱来。”醴陵市某官员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