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公"和职务消费纳入地方干部经济审计

2013-05-29 08:15:05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作者:记者 曹娴 通讯员 凌生春 黄石亮 兰志荣] [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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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出台

  楼堂馆所建设、“三公”经费开支以及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纳入审计内容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5月28日讯(记者 曹娴 通讯员 凌生春 黄石亮 兰志荣)今天,记者从省审计厅获悉,《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已于近日出台,对今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范围、内容和重点、评价标准、关注事项等进行了统一规范。

  《方案》中,以被审计领导干部“四权一廉”(经济决策权、政策执行权、管理权、监督权和廉政建设)为主线,以经济责任履行中涉及的资金、资源和资产为切入点,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基础,重点围绕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市州县(市、区)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民生保障措施落实,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经济政策执行,管理监督职责履行及廉洁从政6个方面进行审计和评价,审计内容更加丰富和深化。

  此外,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政府职能转变等情况,中央转变作风“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项规定”的执行情况,检查楼堂馆所建设、“三公”经费开支以及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情况,都一并纳入审计内容。

  《方案》设计了量化的考评指标,围绕6个方面的内容设置了6类审计表格。如在民生保障方面,设置了民生保障情况审计表、环保政策执行情况表;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设置了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国土管理、政府债务、国有资产处置、重要经济决策事项等审计表格;在廉洁从政方面,设置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审计表等。

  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称,今后审计将更加注重数据采集,对领导干部履职的每一方面都将通过数据定量分析;更加注重严格区分责任,按照党委政府的分工,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持谁负责和谁签批谁负责的原则,合理划分书记和行政首长应负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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