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儿代父签字卖房父亲知晓一怒上公堂

2011-07-01 16:52 [来源:长江信息报] [作者:段佳] [编辑:李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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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段佳 通讯员 汤满溢)儿子代替父亲签字,将房屋卖给他人。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岳阳县人民法院法官积极调解,使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近日,当老夏协助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房人钟某名下时,钟某和办案法官一一握手致谢。

  老夏是沅江人,来岳阳县已经10多年,在岳阳县庆丰居委会有一套房屋。2010年6月,老夏因自己年事渐高,便与妻子搬回沅江养老,遂将房屋留给其子小夏居住。9月,小夏将房屋出售给在庆丰市场经营熟食的老钟,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小夏代其父亲签了字,老钟也付清了房款。但老夏得知此事后大发雷霆,斥责其子擅自做主将房屋卖给他人,并迅速赶来岳阳县要求老钟返还房屋。钟某因对此情况并不知情,认为自己已付清房款,不但拒绝返还房屋,还要求老夏将房屋产权过户至其名下。双方在交涉的过程中因一言不合大吵大闹起来,后双方叫来各自的子女向对方叫板,争吵、冲突不断,弄得四周不得安宁。

  老夏无奈之下,便于今年3月20日将钟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撤销其子与老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老钟返还房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主动走访了庆丰居委会,了解情况后,得知,老夏在儿子卖掉房子后发现当地即将整体拆迁,将有一笔可观的拆迁补偿款,才反悔,并以未授权其子卖房为由,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中的老夏、老钟均是老人,如果机械办案,简单下判,不利于两位老人安度晚年。在法官的劝导下,老夏同意履行合同,老钟负担了所有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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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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