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 湖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公司获33亿

2008-11-20 09:46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文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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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长沙讯 昨日上午,湖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国湘在登记注册大厅向湖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出质人代表和质权人银团代表现场颁发《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此举标志着湖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将公司股权13.47亿元,整体打包向质权人银团担保债权33亿元的股权质押融资方案正式启动。湖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是首家在省工商局办理好股权出质登记的公司。

  全省股权出质登记工作会议10月28日在长沙召开后,这项工作随即在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全面展开。刘国湘指出,10月15日和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继转发了省工商局《湖南省股权出质登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省工商局、省地方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省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商总局于9月1日发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自10月1日起实施。

  刘国湘表示,湖南省《实施办法》和《指导意见》出台后,有利于鼓励金融产品创新,防范金融机构风险,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盘活全省非上市公司股权,实现企业创新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是省工商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行动,是响应省委、省政府推进“一化三基、富民强省”战略部署的有力措施。

  湖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介忠、以及银团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别表示,股权出质登记及其质押融资,有利于盘活湖南经济存量,促进资本市场繁荣。企业股权在《暂行办法》和《指导意见》出台之前,仅以注册资本的形态存在,不得挪作他用。因此,由庞大企业股权而构成的湖南经济存量的巨大经济能量,也得不到充分发挥。而《暂行办法》和《指导意见》的出台,则为拥有股权的企业提供了有效对接资本市场的途径,为企业静态资本变为现金流提供了契机,为企业与银行建立了桥梁,为湖南经济存量转化为现实经济能量建立了通道。同时,拓展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共赢,是企业界和金融界期盼已久的一件大好事。

  记者夏雨 通讯员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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