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万达.
“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在(陕西)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领导的倡导下,昨日上午,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仑镇的神东宾馆迎宾楼二楼会议室里,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向前来参加座谈会的70余煤老板现场收取“赞助费”300余万元(2008年11月9日四川在线)。
市场经济认为,资源是稀缺的,使用者需付出一定代价才能享用。如今这一原则已深入人心,私人买卖自不用说,连公共服务也到了没有钱免谈的地步。向富甲一方的煤老板收取“赞助费”,美曰“以钱买平安,促发展”,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的做法虽谈不上创举,但将公共服务的价值榨取干净,以钱财的形式进行交易,也算是耗了点心思。
凡事都有理由,只为将来推脱的方便,因此也懒得去管合不合理。平心而论,神木公安的做法也有现实的考量,警察职业风险高,待遇经费不足,不仅影响警察办公积极性,也使地方公安因人力和财力不济职责行使遭遇困难。让辖地受益最大的煤炭老板出点钱,缓解下尴尬的处境,似乎并不为过。在公众眼里,煤炭老板这一群体以“暴利、贪婪、冷血”等负面印象居多,就算是收取赞助费在道义上也位于上风。
然而事情的本质并不在于收取对象的钱财是否来之合法,而在于当地公安的做法是否合乎程序,有无藐视公法,假公济私之嫌。公安的天职本为保护公众利益,公众以纳税的形式付出了一定的成本,从而享有人身自由与安全权,并不必另外付费。神木公安为免落人口实,以“赞助费”的方式向煤炭企业索钱,本想移花接木名利双收,却露出了知法犯法、谋取私利的马脚。
对于煤老板而言,虽腰缠万贯,但毕竟寄人篱下,该打点还需打点,即使心中满是怨恨。经验证明,一旦实权部门开口,你不乖乖顺从,后果可能会很严重,或明或暗的干扰和阻碍将会困扰你企业今后的生存。但此例一开,难保尝到甜头的实权部门不再故伎重演,说不定其他部门照葫芦画瓢,也来分一杯羹。实际上,给与不给风险依存,在公权力的淫威之下,很难说有两全其美的良策。
收了“赞助费”之后公安将如何表现,这也盘旋在公众脑海中的一大疑问。是收钱不办事,治安环境依然如前,警察作风拖沓懒散;还是励精图治,管好一方。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当地公安的名声也不会好到哪去!另外,交了“赞助费”的煤炭企业是否在某种程度上已得到特许,即使以后犯事,也能获得额外的保护。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希望这样的“赞助费”不要成为“封口费”,成为官商勾结的前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