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页 >> 三湘万象 >> 正文
一男3次拨打110报假案“找乐子” 被行拘10天

本报讯(记者霍文 通讯员侯树勤)心里苦闷竟然报假警取乐,从湖南来桂林工作的杜某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了被拘留 10天的代价。

   “我在中心广场杀了人,要自首。” 8月 18日晚上 9点 02分,一名男子打通了市公安局 110指挥中心的电话。秀峰公安分局百梓派出所紧急出警,但是,民警在中心广场巡查了两遍,询问了不少市民和广场保安,依然找不到任何线索。回复报警电话,始终是无人接听。

    正在民警焦急查询时, 9点 16分,同一男子又报警了:“我到滨江路了。”巡(特)警支队 110警务大队巡逻车快速赶了过去,但是民警在滨江路上没有发现半点异常。

    9点 30分左右, 110指挥中心又传来同一男子的声音:“我将尸体运到金鸡岭了。”然而接线民警发现,报警电话是解放西路上的一个公用电话。百梓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公用电话亭,发现一名年轻男子正惊慌地放下听筒,脚步凌乱地走开。民警拦下了他。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支支吾吾,在民警耐心地教育下,他才承认了 3次拨打电话报假警的事实。

    据该男子李某交代,他是湖南人,曾在桂林某技校学习,前些天到桂林找工作,但是几天过去没有任何“斩获”。当晚,心里非常郁闷沮丧的他到了街上后,更是感到百无聊赖,于是萌发了“找个乐子”的念头,因而做出了荒唐之举。

    8月 19日,百梓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 10天的处罚。警方强调,市民拨打报警电话时,一定要真实、确切地反映警情,不能报假案假警,否则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法规惩处。

 

[稿源: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责编:石伟]


已有0条评论

已有0朵玫瑰

已有0个臭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