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易躺在北京的医院里,伤心透了。她的父母正在长沙,与一家医院对簿公堂。
小易在长沙这家医院做眼睛手术,据说医院在她鼻腔里注入一种药物,她当场就头晕,视力模糊。之后她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小易也爱美,不到20岁的女孩子,这次治疗后体重还猛增了10多公斤。
庭审之前,法官赵静建议原、被告双方,看先民事调解如何。医院当初很强硬:“他们索赔金额太高了,法庭上见吧。”
这个当口,小易的母亲哭了起来:“我们不是为了钱,医院也太不负责任了,我家女儿受苦呀,精神上的创伤多大呀。”赵静安慰她,“法庭会公正对待的”,也要小易的父亲抚慰一下她。
赵静在庭审中提出:“既然不同意调解,那就需要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被告的代理律师低了一下头,想了想,又抬头怯生生地看了一眼原告,终于开口了,“那我们赔钱吧,请法官调解”。
旁听感受:与赔偿了8个住户的周某相比,这家医院少了担当,少了责任感。
案件四
一套房子,两个房产证
(责编:石伟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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