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6日中午,长沙市河西一高校学生公寓,一名大学生抱着玩具熊躺在自己的上铺睡午觉 记者 田超 摄)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睡在我寂寞的回忆。”老狼的这首《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曾经风靡大学校园,校园宿舍的上下铺留给人们太多美好的回忆。然而21岁的大一学生邱凯却从上铺摔下,昏迷3个月,差点成了植物人。花去20多万元医疗费后,身体仍半身不遂。11月26日,在长沙马王堆疗养院,邱凯以自己的遭遇疾呼,“学校应取消上下铺床。”
邱凯这样的遭遇,在全国高校中屡屡发生。11月4日,清华大学一位大三学生从上铺摔下,抢救无效死亡,学校宿舍上下铺床位到底该不该取消?如果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和看法,请拨打我们的热线0731———4326110。
〖事发〗睡梦中从上铺摔下
26日上午,记者在长沙马王堆疗养院见到了邱凯,他正躺在病床上看英语单词,每翻一页都显得十分费劲。在他的病床旁,摆着一张靠椅和木凳。为了照顾邱凯,母亲就睡在凳子上。“因为没钱,我妈妈已在凳子上睡了3个多月了。”因为被摔成偏瘫,邱凯说话显得十分吃力,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他告诉记者,他是广西玉林人,去年考入湖南某学院,对大学生活有着美好的憧憬。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今年4月4日晚上,正读大一的他竟意外从上铺摔了下来,昏迷了3个月后才苏醒,并于今年7月份来到疗养院进行康复治疗,至今仍半身不遂。医生告诉他,他还需要2年的康复治疗。邱凯的母亲告诉记者,到现在为止,邱凯已经花费了近20万元医疗费,家里早已是债台高筑。而学校在邱凯脱离生命危险后,拒绝向他们提供医疗费用。
〖学校〗“我们已经尽了力”
记者随后与邱凯所在学院取得联系。邱凯所在系的张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邱凯确实是他们学院学生。“据事发当晚在场的同学介绍,邱凯是做噩梦后摔下床的。”事发后,学校和院系的师生为邱凯发起了捐款,学校医院根据相关医疗标准,为邱凯提供十多万元医疗费用,“学校已经尽了力了。”
对于“学校上下床铺没有达到标准,应该改革”的说法,张主任表示,学校的床铺都是符合标准的,如果学生有疑问,可以请质检部门进行检查。至于上下铺改革,应该是属于后勤处管理。记者随后拨打该学院后勤处电话,但对方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低于国标应担责
湖南金洲律师事务所徐涛律师表示,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对双层床的安全栏板标准是200毫米。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生在学校里接受教育,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到损害。
就邱同学受伤一事来看,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要具体分析。只有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情况并导致邱同学从上铺摔下致伤,则可以视为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调查〗老式铁床普遍使用
记者来到长沙河西高校的学生宿舍进行调查。记者发现,在河西大部分高校的普通宿舍里,仍大量使用老式上下铺铁床,这种铁床上铺只有一头设有“长70厘米、高18厘米左右的护栏”,还有130厘米左右的空地。“这么短的护栏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不少学生告诉记者,“有过从上铺掉下的经历。”学生公寓的新床设有“140厘米的护栏”,设计较老床合理,但有宿舍的新床从下床内顶至上床栏板上沿高度超过20厘米,而从上床床面至上床栏板上沿间高度达不到20厘米的标准。
大学宿舍上下铺是否该取消?
大学宿舍“上铺兄弟”事故频发引发了人们的深思,上下铺床是否该取消?记者26日在长沙市河西高校区了解到,大部分大学生希望取消上下铺床,“上下床不方便不安全”,但也有部分学生持反对意见。
“我们宿舍就有同学从上铺摔下来,幸亏被寝室中央的桌子挡住,没有直接摔到地板上,除了大腿骨被摔伤,没有什么大碍。”河西某高校的王同学向记者诉苦,“高校扩展后,学校教室、图书馆、宿舍经常人满为患,有的学校不得不租用社会民房作为学生宿舍。”他建议,“解决学校后勤管理这个‘瓶颈’,首先要加强硬件设施,换掉双人铁床也在情理之中。”而河西某学生公寓的李同学则表示,现在大部分高校建了学生公寓,住宿条件和环境得到改善,“但双层铁床的设计却几十年不变,只是把下铺改成了书桌电脑桌,但这样一来,寝室中央缺少桌子,一旦发生意外,学生就直接从1.7米高的上铺摔到地上,后果不堪设想。”
在记者的调查中,不少同学也对“换掉双人床”持反对意见。一位正在读大三的胡同学表示,“邱凯从上铺摔下来应是跟个人睡觉习惯有关,纯属意外,学校不可能连学生的吃喝拉撒都管到,大学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正方:应该取消,上下铺弊端多,上下床不方便不安全,如果取消上下铺,每一个宿舍住的人就会减少,寝室内的空气环境也会好一些,居住质量就会有所提高和改善。
高校学生宿舍上下铺应该取消!而且极力地反对上面是床铺,下面是书桌电脑桌的这种格局,这样不仅给睡觉带来了困难,而且在下面看书光线不好,对眼睛不利。
反方:不该取消,上下铺是大学生活的标志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客观上宿舍的面积也非常有限,如果取消上下铺,每个寝室住的人减少,势必就会增加学生的住宿成本,所以不建议取消。
清华男生坠床身亡
今年11月4日,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大三一男生不慎从上铺摔下,头部着地受伤,被送往校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该班的一位男同学转述212B室当时在场的一男生的话称,两人关系平日很好,事发时只有3人在屋,两人正在打闹着玩,结果住在上铺的男生,不慎落下床,且头部着地,当场昏迷,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负责当时现场维护的保安称其头部着地,没有明显外伤。
清华校医院的记录显示,该学生系头部受伤,但症状不详,而其主治医生拒绝回答死者的死因。
大三女生坠床摔成植物人
张宏波曾是家里人的骄傲,1999年,她如愿考上沈阳师范大学化生学院,成了村里为数不多的本科生,这让父母在左邻右舍面前倍感荣光。
但家人没想到,2001年11月20日,张宏波出事了。当天凌晨4点左右,“扑通”一声闷响惊动了沈阳师范大学99级化生学院的一个女生寝室,寝室里的女孩打开灯后发现,原本应睡在上铺的张宏波躺在地上,头下有一摊鲜血,被子还裹在身上,只露出头和肩。
而当晚,张宏波还曾会同男友及同学去看流星雨,凌晨2点半回宿舍休息。不料熟睡的张宏波从学生床二层上摔了下来。
经过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确诊,张宏波“重型颅脑损伤,右硬膜出血”。在经历了短暂的清醒后,张宏波陷入了植物人状态。
张宏波的父母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沈阳师范大学对医疗和精神损失费进行赔偿,2002年9月,于洪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经法院认定:张宏波的伤残等级为一级。
案件的焦点问题是,张宏波使用的学生床上栏板高度是否合理。经法院勘验及测量,安全栏板高度为220毫米,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高度。2003年9月,于洪区法院判决沈阳市社会事业管理学校补偿张宏波9万元。
2004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沈阳师范大学承担张宏波因受伤遭到的损失的80%%的赔偿责任,赔付张宏波已发生费用30余万元,沈阳市社会事业管理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报综合
